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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尿病妈妈的“宝贝计划”

来源:黑龙江瑞京糖尿病医院

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种特殊类型.指确定妊娠后,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糖耐量减低或明显的糖尿病,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使用饮食治疗,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,均可认为是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~6.6‰。国内发生率<1%。妊娠糖尿病分娩数占总分娩率0.64%。

妊娠糖尿病系高危妊娠,它严重危害母儿的健康。在胰岛素问世之前母体死亡率27~30%,胎儿围产期死亡率>40%。胰岛素问世后尤其围产医学开展以来,围产死亡率已明显下降。

怀孕7个月要查血糖

据《中国中医药报》报道,据专家介绍,在妊娠糖尿病孕妇中,除少部分准妈妈是怀孕前就患有糖尿病之外,80%~90%是由怀孕引起的,医学上称之为妊娠期糖尿病。妊娠期糖尿病如不及时控制,不仅容易引发孕妇感染、流产、早产、死产、羊水过多、妊娠高血压,还会造成胎儿巨大或畸形,且新生儿产伤、产后出血发生的几率增高。调查显示,大约50%~70%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在产后数年会转变为慢性Ⅱ型糖尿病,其糖尿病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6倍,她们的子女也更容易患上肥胖甚至糖尿病。

专家建议,准妈妈们应在怀孕24~28周时到医院进行糖尿病筛查。一旦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,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饮食、运动调节,如果血糖控制不满意,必须及时接受胰岛素治疗。

9类孕妇要特别留心糖尿病

人们常说糖尿病的典型症状是“三多一少”,即吃的多,喝的多,尿的多,而体重减少。但实际上,近些年来具有上述典型表现的糖尿病患者并不多见。妊娠期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就更不典型,且大多数人空腹血糖正常,容易漏诊。因此,产科医生会对所有24―28周孕妇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,来筛查孕妇是否患有糖尿病。如果结果异常,会进一步做75克口服糖耐量试验,根据结果确诊。

由于症状轻微,孕妇自身不易识别,因此具有下述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警惕患病的可能性:

1、身体过胖者。若怀孕前体重指数在24以上(体重指数=体重公斤数/身高厘米的平方),应提高警惕。

2、年龄在30岁以上,尤其是35岁以上的孕妇。

3、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,尤其是一级亲属(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)中有糖尿病患者时,本人孕期患糖尿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。

4、孕期的尿常规检查经常出现空腹尿糖阳性。

5、孕期反复患外阴阴道念珠菌病(或称霉菌性阴道炎)。

6、以前怀孕时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、胎儿宫内死亡、胎儿畸形等情况。

7、曾分娩体重大于4公斤的胎儿。

8、曾患过妊娠期糖尿病者。

9、这次怀孕过程中发现胎儿比实际孕周偏大或者出现羊水过多。

若孕妇有以上情况,并不说明这次怀孕一定发生妊娠期糖尿病,只是提醒其有高危因素,应及时接受筛查,以免延误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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